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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這篇本來是想寫「娜娜之西洋梨」的故事。
 
  可是,剛逛了一下我的無名小站啊,就看到〝好友〞功能那,多了「加我好友」、「互為好友」的名單,很無聊點了「加我好友」那項,赫然發現幾位不認識的傢伙出沒。
 
  看到某位描述打:朋友的朋友啊。
 
  靠北。  ̄▽ ̄~*
 
  妳是太無聊唷?朋友的朋友沒事加個什麼勁啊!妳又不認識我。好友名單缺很大也不用這樣子吧!囧爆了。這世界真是什麼(人)都有,什麼都不奇怪啊。
 
  然後又發現,某先生,還是沒加我好有。真他媽的切心(台語)了!
 
 
  接回到本篇第一句。現下就來說說那故事好了。
 
  大家(哪裡大家都知道呀?)都知道林高有晚自習吧!好了,我不要聽螢幕前你們的解釋。
 
  別揍我。
 
  禮拜一到禮拜四的巡堂老師都不同。最讓大家不爽的就是禮拜四的西洋梨。她的身軀就像西洋梨的比例,不就是活脫脫的放大版西洋梨嗎?
 
  今天她又很正常地來找每班的麻煩。阿鬼很勤勞地正站在椅子上寫黑板,沒辦法,人矮嘛!說到這個,我只能無奈地聳肩。
 
  那時候是晚休,十五分鐘。她就來點人數,然後問為什麼少三個人!
 
  啥!少三個人!我超驚訝的。因為我再努力寫東西,完全沒注意到她的身影。
 
  「我晚點再過來。把不在的號碼記上去。」說完她就前往二○二的方向走去。
 
  但我們班沒人理她。妳當我很閒唷?少誰我都不曉得了,還幫妳記咧。
 
  現在不只牛仔忙,也是很忙的。(嚴肅狀)
 
  (自稱是林高癡漢的那位先生)就是在西洋梨前往二○二那時,回教室裡頭的。後來她又去而復返,一來就再點一次人數,變少兩個,搞一搞,就站在靠近後走廊且教室後方的那區,跟小布(我認為長得很像小布的女生)談話。
 
  「她們不在我就要記她們。」講了堆,她就是要記就對。
 
  藍寶聽了就面無表情地說:「蛤?不在就要記唷?那我也不在,記我好了。」說完就站起身,帥氣地往門口走去。
 
  這時刻呢,西洋梨當然是不負眾望所歸,馬上快步跟進,「這位同學。你要做什麼?」
 
  「上、廁、所。」邊回邊走出教室。
 
  「上廁所你也要跟我說啊。」又回,邊跟著走出教室。
 
  「喂!你幾號!」
 
  「站住!(類似的話吧)」
 
  藍寶依舊充耳不聞地往廁所走去,她也跟在他屁股後頭。那畫面,理論上是要很緊張的,可是,我看就覺得充滿笑點。
 
  他回來後就說:「欸!我被記了。那我要回家了。」
 
  最後他沒有回家,第一節晚自息的時候,西洋梨回來,就叫藍寶去找教官,自己就跑上台跟我們講一堆前幾天開會啊,學校規定上廁所要跟老師報備……之類的話。途中,倒糖飄出一句話,她就回:「那位同學有什麼問題嗎?你記號?」
 
  聽了就很不舒服,感覺超賤的。是怎樣?有問題就要記唷?
 
  「妳講太快。我聽不懂。」
 
  「噢……那我再重講一遍。」她百分之百以為我們班又有人想對她〝不敬〞吧。
 
  之後她跑去跟每個班說藍寶的事情,外加學校又新增哪些鳥規定。
 
  藍寶回來後就很不爽,「媽的。我要去看她叫什麼名字。」
 
  本來一臉賽,瞪處(台語)卻帶著笑臉。
 
  因為西洋梨的名字超女生的耶。什麼「○○娜(不知道是哪個ㄋㄚˋ)」。
 
  結果後來的時間他都會故意喊:「娜娜。」
 
  超白癡的。 xDDDD"
 
 
  中午午休時,隔壁四班傳來男生很大聲地罵人聲響,我們全班鴉雀無聲。
 
  據可靠消息,是一男一女在吵架欸。聽說是女的耍花癡,亂說話,男的火大跟她吵的。但不知道事情真相是如何,就聽聽吧。沒啥好講的。
 
 
  如果說,每個人都是佛祖因慈悲而不小心掉落下來的淚滴;一旦人全沒了慈悲之心,必會毀滅的。
 
 
  愛上粱靜茹的《崇拜》哩。
 
  周杰倫的《夏天的聲音》這首歌一開始,小孩說話的聲音超可愛耶。有興趣的人可以去試聽唷。
 
 
  跟我熟的都知道,最近我跟某兩人關係很糟糕。
 
  原因在於我。我能說:我不後悔。
 
  因為就是不爽。反正只是〝朋友〞,講得話僅供參考,說多了也無益。的確,他們高興就好。
 
  可是我看了就是很礙眼。那讓我心情那麼不好,還是遠籬吧!我就是奇怪。
 
  就是對其他人打著朋友的名義,實質上兩人的心態都已經超過「朋友」這種的人與事,感到火大。搞曖昧也要有期限吧。我已經疲於面對你們這種遊戲,還要替你們澄清所有流言蜚語。憑什麼?那因互相喜歡而在一起的情侶,對你們而言又算什麼?
 
  敢作,就要他媽的敢安個平份吧!你們如果真的已經在一起了,也不用遮遮掩掩,全世界都知道你們的事情了。比真正的情侶還招搖。
 
  我說得超級機車吧?我也這樣覺得。可是我就是看不順眼,真的,你們開心就好,我也不想理了。理念不合,我沒資格否定別人的想法,所以我遠離。
 
 
  說,他去錄得《硬是要鬥牛》下禮拜六播出。嗯,有空的話可以瞧瞧。反正鏡頭前最黑的就是他準沒錯。哈!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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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ouYou.Ba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